陳祥麟/臺北報導
明年起,所有本土語言教科書可能都得先送審定!教育部修正通過國中小教科書審定辦法,將本土語言教科書納入審定範圍。配合一百學年度實施國中小九年一貫新課程綱要,教育部研擬修正教科書審定辦法草案,草案經教育部部務會議通過,預計十二月初發布實施。
國教司表示,現行中小學本土語言教科書不需先送審,使得有些教科書的罕見字太多,造成學生學習困難;也有些內容太深奧或太多,無法配合教學時數;有些縣市選不到合適的教科書,還自編本土語言教材。新規定將把本土語言教科書納入審定範圍。
另外,以往規定教科書從發給執照起的六年內,最多可修訂三次,但前三年除了內容錯誤或資料更新,不得申請修訂,修正幅度也不可超過總頁數二分之一。
新規定更嚴格,改為第三年可以修訂內容,但六年內只能修訂兩次,修訂範圍維持總頁數二分之一;同時,書商必須提交學校使用意見報告書,作為修訂依據。另外,教育部也把現行教科書逐冊送審,改為學年送審。
對於新的審定辦法,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淡水國小校長張榮輝表示,本土語言教學因應生活化,必須因地制宜,各縣市有不同的風土民情,如果由縣市自編補充教材,比較能符合教學需求。
至於教育部嚴格規範教科書修訂,張榮輝認為教育部「管太多」,不管是書商還是教師,都應該優先考量學生學習需求,教科書修訂也要評估時代變遷,以及是否造成學習落差,而不是僅著眼於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