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會調查屬實 狼師不得任教
陳祥麟/臺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未來涉及性侵害的教師,只要經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就不得任用成為教育人員;在職者,則解聘或免職。全國教師會認為,性平會應該要有教育部和法務部共同認定的專業人員,調查才專業;家長團體肯定這項修正案。
立委表示,現行法令規定,就算教師涉及性侵害事件被起訴,且經學校性平會調查屬實,仍須送學校教評會,但常在校長和教師維護下,僅給性侵教師停聘處分,停聘期間還可領半薪,甚至到他校教學。
全教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說,學校性平會多由校長擔任主席,校園性侵案會壓案的也多是校長。如果性平會沒有法務部和教育部共同認定的法官或檢察官等專業人員,就算教師有性侵事實,但調查不專業,也不懂保存證據,可能反被性侵教師控告妨害名譽。
現行學校性平會成員有教師、校長、職員、家長、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六類。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說,家長團體贊同這項修正案,建議教育部重新檢討性平會成員,並聘請專業人士加入,使性平會的調查更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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